远安一男子阻碍司法执行职务被拘留

9月2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扰乱法庭秩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被告向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当天,原告年迈母亲诉被告三个儿子赡养费纠纷一案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开庭审理前,因当事人之间发生争吵并大声喧哗,该院法警立即前往现场维持秩序,其中原告的大儿子向某不听劝阻并将法警咬伤。鉴于向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并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向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事件发生后,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教育下,向某悔恨不已,对自己的行为作了深刻的反省,并表示以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守法公民。

云上远安通讯员:杨万律、刘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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