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远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近18万

三峡日报讯(通讯员任洁、黄海)近日,家住远安县旧县镇的徐某出院报销相关医疗费用19.17万元,她深有感触地说:“感谢医保好政策,让我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前不久,徐某因罹患大脑动脉瘤在宜昌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高达23.97万元,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健康扶贫医疗补充保险政策报销了19.17万元后,实际自费4.74万元。

像徐某这样参加医保受益的老百姓,在远安还有很多。截至目前,远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7558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8234人,参保率为99.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324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22330人,参保率达到100%;到今年第二季度,远安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2511人次,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2.79%;门诊特殊慢性病1206人次,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6.13%;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5000元的部分全部兜底保障,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用药看病就医压力,巩固提升了脱贫攻坚成果。

远安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已启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集中征收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民政部门负责核定身份,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由残联负责核定身份,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由卫健部门核定身份,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核定身份,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每年100元。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扶贫办负责核定身份,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多重身份的特殊人群,部门资助顺序为:民政、残联、卫健委、扶贫办,资助资金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