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11月11日,为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电梯事故事前防范、事后保障能力,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40余名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5家保险公司代表及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召开了全县电梯安全监管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会议。

会上,组织观看电梯安全宣传教育片,通报全县电梯安全工作情况并现场解析电梯常见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从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演练、电梯内紧急报警通话装置、电梯底坑积水等方面常见问题进行了讲解。会议指出,推进电梯责任保险是提高电梯安全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深入实施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5家保险公司代表就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方案作详细解读。

据悉,今年以来,为确保全县电梯安全稳定运行,落实电梯使用、维保、安装各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全县电梯使用、维保、安装等环节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共出动检查人员191人次,检查电梯使用、维保、安装单位85家次,排查隐患和问题51项,整改率达100%。

此次会议旨在通过电梯安全教育培训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分析研判电梯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实现对电梯安全监管的创新与补充,提高我县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云上远安通讯员:代浩浩

责编:邓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