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仓院便民市场的通告

为加强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管理,维护良好市容市貌秩序,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强化疫情防控,目前已建成仓院便民市场,现就市场启用及周边环境整治通告如下:

一、仓院便民市场开业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

二、2021年1月19日19:00时起,鸣凤中心农贸市场(金凤明珠负一楼)将关闭,届时凤德路、仓院巷及城区各街道一律禁止占道经营。

三、仓院巷和凤德路门店经营业主均要归店经营,不得出店占道;流动摊贩一律到仓院便民市场内经营,市场容纳不下时,一律分流到西湖或北门农贸市场,收费标准同仓院便民市场。

四、仓院便民市场启用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沿街为市、出店经营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仓院巷和凤德路进行交通管制和执法,请广大经营户和市民按照交通标识、标线停放车辆。

五、对于无理取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或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远安县公安局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