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宏华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实施《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会上,新任职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宏华为通过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德义、许从亮、陈才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朝,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云上远安记者:方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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