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燃气安全使用特别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用心关注以下居家燃气使用细节:

一、如果您家客厅、卧室、书房、杂物间、封闭式阳台等安装有燃气管道、燃气表、各类灶具、热水器、采暖炉等燃气设施的,请立即联系供气单位予以改正。

二、如果您家正在使用2种以上的燃料源的,请立即改正,选择1种。

三、如果您家厨房通风条件有限,请立即增装换气扇。

四、如果您家还在使用橡胶连接管,请立即在连接处使用金属卡固定或更换为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并按使用说明使用和更换。

五、如果您家厨房尚未安装家用燃气报警器,请立即加装。

六、如果您家厨房内存储有液体酒精、取暖器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请立即清除。

七、如果您家正在使用未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燃气用具,或使用年限已达到8年,燃气计量表使用年限已达到10年,燃气钢瓶未检验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请立即更换。

八、如果您家燃气管线出现老化、 龟裂、鼠虫齿咬痕迹的,请立即更换。

九、如果您家出现类似臭鸡蛋味等异味时,请迅速打开窗户通风、关闭燃气闸阀、然后到户外通风良好处拔打燃气服务热线或报警。

十、如果您还在地下室、车库、半地下室等空间使用燃气的,请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供气单位予以改正。

十一、如果您有在家存储2个以上带气钢瓶、用开水加热燃气钢瓶、用外火烧烤燃气钢瓶、在烈日下烤晒燃气钢瓶、用金属等硬物敲击燃气钢瓶、自行倾倒燃气残液等不良习惯的,请立即改正。


远安县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