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在全市率先出台小农水管护办法

在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的指导意见》下发后,远安迅速研究部署,通过入村调研座谈、召集乡镇和有关部门开会研讨、多次修改完善,6月15日,远安县政府正式印发了《远安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政府主导、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群专结合的长效管护机制,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长久发挥效益保驾护航。

该《办法》分总则、管护方式、管护标准、管护资金、工作职责、责任追究、附则共7章26条,明确了管护范围、管护主体、管护方式、管护资金来源与农业灌溉水费水价,制定了工程管护建章立制方面的标准要求和实体工程的管护标准,落实了财政、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及乡镇政府、村委会工作职责。《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中重建轻管、职责不清等问题,改变基层管护组织“等、靠、要”思想激发内生动力,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效管护机制,保障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的起、管的好、长受益”。

云上远安通讯员:刘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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