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县人社局联合旧县镇人民政府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旧县镇各村(居)人社协管员、旧县人社服务中心和镇组织人事办23人参与学习。
会上,宣读了《远安县人社局关于印发远安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学习了社会保险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同时,大力开展以案示法,集中通报全省内部工作人员侵占社保基金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重点突出预防、强化震慑、筑牢防线,确保“警示教育月”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据悉,县人社局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构建“不敢腐 不能腐 不想腐”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好“警示教育月”活动,切实增强做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抓好问题整改,持续纠治社保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云上远安通讯员:王休宏、杨赟春
责编:邓星月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