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税务局是真心实意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这下不用四川湖北来回跑,工人们的工资也有了着落……”1月11日,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的王先生对县税务局的优质服务竖起了大拇指。
据了解,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在远安县承接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隧道防护网专业工程建筑服务,公司规定预缴税款后才能支付合同对应的款项。年关在即,王先生准备在预缴税款后领取合同款项,为工地上的农民工清算、发放工资,于是来到办税厅预缴跨区域建筑服务相关税款。
县税务局窗口人员受理后,发现该纳税人实际为一般纳税人,但在前台申报时系统默认其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预缴税款。经咨询省局运维,该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四川省存在资格认定信息重复情况,需四川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县税务局迅速向省局汇报并联系四川省税务局,说明纳税人特殊情况及实际困难,得到四川省局大力支持。当日下午,王先生成功预缴税款并开具完税证明。
县税务局办税厅负责人熊艳丽表示:“当王先生得知需要四川税务部门处理时心急如焚,担心疫情期间往返风险大也耽误农民工工资发放。通过和兄弟单位的沟通协作,远安县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让农民工兄弟能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也赢得了纳税人的满意!”
云上远安通讯员:王楚翘 夏芬芬
责编:刘艳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