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第一训 吹响环境执法“集结号”

人勤春来早,实干正当时。2月9日下午,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召开2022年度工作动员会暨法律法规内部学习春训活动,集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学习,安排部署近期执法工作。

执法大队全体人员重点学习了即将于2022年6月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就《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进行了解读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案件模拟讨论,根据学习内容对案件如何办理、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进行深度剖析。

下一步,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将秉承“服务至上、精细管理、精准治污、责任唯一”的工作方针,持续强化业务学习和工作规范,继续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于远安践行“两山”理念、打造湖北“安吉”的新征程!

通讯员:陶旭飞

责编:向何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