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远安县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候照华,县林业局局长张寿禄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协同推进林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会上,传达学习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文件,结合远安县林长制设置情况,就我县森林、湿地资源管护情况,从宣传教育、林木采伐监管、涉林案件审理、违法人员尽责形式四个方面交换意见并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涉林领域生态保护中的作用,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行涉林案件审判进乡村。将审判法庭搬进乡村,零距离以案普法,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警示、宣传教育作用,提升涉林刑事案件审理成效。二是创新涉林违法人员服刑形式。涉林违法人员服缓刑期间通过开展巡山护林、义务植树等形式承担义务护林职责,减轻违法行为对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三是强化林木采伐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和护林员作用,加强辖区林木采伐监管工作,对已采伐使用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要做好记录,防止二次使用。四是深挖涉案木材收购方。在处理涉林违法案件时不仅要追究林木采伐方,更要深挖背后的收购方,坚持源头治理与末端治理两手抓。
下一步,双方将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坚持协作分工,构筑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推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云上远安通讯员: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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