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我县积极推动公积金贷款新政落实 自主缴存可提高贷款额度

为进一步保障缴存职工贷款需求,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于1月25日调整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能满足缴存职工需求的,职工可以通过自主缴存提高贷款额度。

近日,记者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市民李女士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经过一系列流程后,李女士通过自主缴存顺利拿到了2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合同。

今年初,李女士打算购买住房,曾到公积金窗口咨询公积金贷款政策。工作人员按照当时的政策计算,李女士因月缴存额偏低,账户余额少,连续缴存时间仅13个月,仅能申请9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无法满足她的贷款需求,李女士一时间犯了难。

1月25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缴存职工可以通过自主缴存公积金提高贷款额度”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远安营业部窗口工作人员随即主动联系上李女士,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她。第二天,李女士再次到柜台,工作人员按新的政策和计算公式计算,李女士可通过自主缴存3万元申请到2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李女士喜出望外,当即去签订了购房合同。

与此同时,李女士还按照提取政策规定,在留存了6个月的缴存额度后,提取了账户余额3万元。

据了解,自1月25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以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册、上门服务等形式,广泛宣传自主缴存提高贷款额度的政策。截至目前,远安营业部已接受职工政策咨询50余次,为10名职工办理了公积金自主缴存业务。下一步,远安营业部将始终秉承为民服务的初心和保障安居的使命,有力推动新政的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云上远安记者:伍玉华 

通讯员:徐小敏

责编:刘艳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