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赴远安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华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宜昌远大实业公司窑河石灰岩矿、宜昌东圣磷复肥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检查矿山生态修复、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污水处理、磷石膏污染防治等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与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企业代表等进行深入交流。

检查组认为,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法,蓝天保卫战打得有声有色,碧水保卫战打得富有成效,净土保卫战打得积极主动,在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磷石膏综合利用等方面探索了有益经验。刘晓华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要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强化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参与,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要保持战略定力、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提升应对突发环境问题的能力,持之以恒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要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开展自查,逐条逐项查问题、找短板,并结合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采取有力措施逐条整改到位,以良好的整改实效守护好远安的绿水青山。

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邹正海等参加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志刚,副主任张敏、龚泽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建平等陪同检查。

云上远安通讯员:黄海涛 谭昌忠

责编:李怡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