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远安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

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毅带领执法检查组到远安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志刚,副县长邓作军参加检查。

罗毅一行先后视察了三峡龙隐谷、县应急指挥中心,对我县贯彻实施《气象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详细了解我县极端天气过程应急处置、指挥调度、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的情况,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气象法》,积极防御气象灾害,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罗毅指出,《气象法》的贯彻实施对气象事业意义重大,相关部门要在继续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气象法》进一步落实落地上下功夫。罗毅强调,贯彻实施《气象法》对于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意义重大,要健全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体系,提升气象灾害应急处理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生产生活;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气象法》的社会认知度。

当天,罗毅一行还来到旧县镇鹿苑村,就我县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助力乡村振兴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记者:刘艳

编辑:李怡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