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小评】东湖漫评:治理直播带货售假乱象需多方发力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表示,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此前对辛巴(辛有志)及快手等3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于5月9日开庭。曾经的快手带货“一哥”辛巴因涉带货质量问题,目前官司缠身,甚至被诉请永久封号。此次事件从消费者、快手到供货商再到直播网红辛巴及其运营团队,均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值得深思。直播带货售假乱象,究竟应该如何治理?

随着网络直播兴起,直播带货已成为当下购物的热门方式。直播带货在给消费者带来优惠与便利、给商家带来商机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因直播带货售假发生的消费投诉也越来越多。由于直播带货行为涉及到一个很长的产业链,规范直播带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多方共同发力,营造良好的网络经济生态秩序。

网络平台要加强审查,推动自律。此次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对辛巴(辛有志)及快手等3公司发起公益诉讼,既是对直播带货乱象的必要“敲打”,也是倒逼直播带货网络平台履行好自身责任。整治直播带货乱象,有利于网络平台的长远、健康发展。网络平台应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监督,一旦发现有虚假宣传、售卖假货的投诉举报,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要建立完善主播准入制度,明确规定主播准入条件,严格把关主播身份,通过优胜劣汰提升主播的整体素质。要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在线测试,鼓励主播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要组织开展行业交流活动,共同探讨网络直播发展方向和风险防范措施,促进行业稳步发展。

供货商家要心存敬畏,遵守法律。不管是传统销售时代还是网络销售时代,生产假货的厂家都是售假的源头,这些厂家为了私利不顾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严重触犯了法律法规,历来都是各级监管部门的执法重点对象。现在这些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商家把销售渠道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坑害的消费者更广,违法收入更多,社会影响更大,面临的处罚也只会更重。比如此次被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起诉的公司(直播间所售燕窝品牌方),在假燕窝事件曝光后不但形象受损,还被起诉巨额罚款和退款,可谓得不偿失。广大供货商家一定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用高品质的产品和售后服务换取更多消费者的青睐,才能真正打开市场,打造品牌,赢得未来。

网络主播要爱惜“羽毛”,慎重营业。一些主播在直播间里信口开河,对产品没有充分了解就将牛皮吹上天,更有些主播肆无忌惮兜售假冒伪劣产品,知假售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网络直播发展初期,售假的风险成本低,违法收益大。经过近几年的野蛮成长,网络直播行业已经得到了规范,相应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这些网络主播如果不加强职业道德,不恪守法律底线,继续在直播间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来牟取暴利,不但辜负了广大粉丝的信任,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亵渎,一旦被追责将会承受巨大的代价。从寂寂无名的小主播成长为大主播,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路,背后要付出许多鲜为人知的努力,平台和公司的支持、粉丝的喜爱、主播自身的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所以网络主播必须要慎重营业,对推销的产品严格把关,让消费者放心满意,才能成为直播销售界真正的带货网红“常青树”。

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压实责任。有关部门应加强整治直播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着力构建全方位的监控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近日,国家网信办、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着力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此《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网络直播行业已经进入了强监管时代,对促进和护航网络直播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办大案、办要案,以有影响力的实际案例促进法制宣传,对网络直播售假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

网购消费者要擦亮慧眼,理智消费。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在直播购物时,不要轻信主播一面之词,被主播美妙的宣传语所迷惑、被主播夸张的情绪所感染而冲动购物,更不能贪图一时便宜,明知产品不正宗仍然抱着捡漏的侥幸心理去购买,最后贪小便宜吃大亏。在直播购物下单前要多方咨询小心查证,详细了解老顾客对产品的评价,同时保存好购物凭证,一旦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让不法商家受到应有的惩治。

来源:东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