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实践】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志愿培训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环保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6月6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深入湖北山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志愿培训宣传活动,山泉生物科技、吉星化工、美佳美建材等企业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30余人参会。

会上,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干部贾敬华同志从立法背景、八大亮点、重点条文解读三个方面向与会人员讲解了《长江保护法》,并着重讲述了相关违法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尊法守法。《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开辟了我国流域立法的先河。该法的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上还向与会人员发放了《长江保护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宣传手册等60余份。在宣传和交流中,各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员工纷纷表示,此类型普法宣传活动非常有意义,将组织企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逾越红线。

下一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将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引导企业切实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防发生环境违法行为,争当遵法守法企业,为建设美丽远安做贡献。

通讯员:彭丽、王艳

编辑:刘中一

审核: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