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6月29日,远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志刚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实到2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职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志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学位扩容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住建局关于《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修订稿草案)》《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远安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诗龙、张敏、杨洪楷、龚泽忠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黄风华,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张梦萌

编辑:刘艳

审核: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