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7月14日结合全市应急“大讲堂”活动,远安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各乡镇、县安全生产各专委会主任单位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县应急管理局全体执法人员一并参加学习活动。
宜昌市应急局“大讲堂”活动邀请湖北罡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傲以《行政处罚法的新旧对比》为主题,围绕行政处罚的定义和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首违不罚、行政处罚权下移制度、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完善行刑衔接制度等六个方面,对新《行政处罚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内容切合实际、讲解通俗易懂,回应了实际工作中的疑虑,增强了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基础知识。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采取邀请专业人士专题辅导、积极参加全市活动、加强基础执法业务巡回指导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深入开展执法监督,严厉打非治违,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通讯员:江广杰
编辑:刘艳
审核: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