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镇政府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远安县鸣凤镇政府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镇政府研究决定批准建设,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受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远安县鸣凤镇政府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一、项目编号:谨兴招字[2017]36号

  二、项目名称:远安县鸣凤镇政府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三、内容:拆除路面、锯缝、挖沟槽、埋设砼管、拆除砼井盖、安装铸铁井盖、标杆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4.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4.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须提供证书原件)

  4.4 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4.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4.4.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5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4.6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合法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记录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证书原件(提供证书原件和社保缴费记录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其中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五、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14日止(工作时间);

  2、投标单位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注:08时3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谈判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2、竞争性谈判地点: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请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朱小艳

  联系电话:13657178580

  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爱军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