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乡村振兴】远安:“点对点”指导基层法治创建 建设法治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为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打造法治乡村品牌,助力乡村振兴,近日,远安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工作人员利用一周时间深入7个乡镇,对今年市级1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对象和10个“法治文化示范点”申报对象进行“点对点”指导,确保顺利接受上级验收。

指导过程中,对照《宜昌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标准》中的创建内容一一进行“点单式”抽查,着重利用评分标准“反向”抽查,逐条检查是否达到创建标准具体要求。针对“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元素补足换新、内容丰富完善,来提升阵地建设质量。 

据悉,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县司法局分别在谋划阶段、实施阶段、验收准备三个阶段3次全覆盖深入7个乡镇16个村指导创建工作,指出问题21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此次创建工作,县司法局在软件资料上进行指导的同时,投入25万元资金用于相关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新增石刻、碑刻、版画、 牌匾、廊架、橱窗、草坪牌、电子屏等多样化法治元素,提升相关村(居)法治文化氛围,为各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文化活动提供法治文化阵地。通过“软硬兼施”的方法,引导村民自觉学法守法,养成遇到问题找法的法治思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力量。

通讯员:王金花 徐成武

编辑:刘艳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