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远安 共同缔造】远安县召开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动员会

9月27日,远安县召开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动员会,通过开展系统培训,进一步学习先进工作经验,解放思想,拓宽眼界,把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引向深入。县委书记汤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四海主持会议。

任四海对远安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进行了说明。

汤明指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首先要明确“为何干”。开展共同缔造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和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县上下务必要将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汤明强调,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要明确“干什么”。要做优产业。通过做强特色产业、壮大网红经济、强化产业融合,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富民产业,为群众增收致富、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要扮靓环境。要聚焦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领域,通过打造最美沮水河畔、休闲宜居城市和修筑靓丽农家庭院,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建设美好环境。要净化乡风。通过选树正面典型、普及法律知识、整治歪风邪气,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抵制不良风气,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汤明强调,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要明确“谁来干”。要尽快地建立体系,打造有力抓手。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实统筹抓总的机构力量。要有效地发动群众,形成主力推手。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让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变“你和我”为“我们”,充分把群众发动起来,成为村(社区)建设的主力军。要有机地串联部门,培育得力帮手。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包保村主动开展共同缔造工作。要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统筹谋划,结合各自职能给予业务指导和项目资金等相关支持。

汤明强调,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要明确“怎么干”。要转变思想,践行“五共”理念。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和成果共享,促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要转变方式,厘清“政务”边界。不断扭转工作方式方法,一方面通过坚持开门问策,以更加公开、易于参与的方式,引导群众由“旁听者”向“参与者”转变,让群众成为村级事务谋划决策的主角。另一方面通过引导群众自治,坚持群众主体,将工作重点从“干”转移到“引”上来,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村级发展的全过程。要整合资源,吸纳“社会”力量。通过加强对上争取、鼓励群众自发投入、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和项目,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注入“源头活水”。

会议邀请宜昌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曾安华,秭归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李林修,远安县花林寺镇党委书记沈贤辉,宜都市五眼泉镇弭水桥村党总支书记刘大卫,夷陵区龙泉镇龙泉村党支部书记高峰围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开展了宣讲。

在家的在职县级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乡镇专班负责人,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青年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记者:郑超 许晓 向何禾

编辑:刘艳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