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10月12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逊志带领调研组到远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志刚,副县长高建平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视察了花林寺镇垃圾中转站、花林寺村生活垃圾分类棚,详细了解我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运输、终端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城管、住建、农业、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社区负责人围绕《条例》中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垃圾分类处置标准、法律责任等有关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远安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对推动远安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远安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探索的有益经验对修改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调研组指出,加强人大立法调研是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环节。立法调研组将认真汲取远安各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条例》修改过程中予以采纳和吸收,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为推动宜昌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郑超

编辑:刘艳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