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实现临时身份证“省内通办”和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

11月16日开始,湖北省正式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市民开始能够跨市办理临时身份证业务。

11月17日,户籍地在宜昌市夷陵区的向先生在远安县公安局鸣凤派出所户籍窗口,成功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

11月17日上午,户籍地在宜昌市夷陵区的向先生来到远安县公安局鸣凤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按照以前的政策,无论在何地工作、学习,身份证因为遗失、损坏或者到期,要申领临时身份证都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对于外出上学、工作的人来说非常不方便。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积极回应群众需求,自11月16日起,湖北省全面启动临时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而向先生是我县此项业务开通后的首批受益者之一,仅用了十几分钟,向先生就完成了补办身份证和申领临时身份证的程序。

针对未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在鄂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我县还开通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打破了长期以来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的限制,方便群众就近就地申领临时身份证,最大限度实现了人民群众少跑腿。

记者:许晓 通讯员:刘先国 张欢

编辑:李怡

审核:郑超

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