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小评】践行法治理念 不断赋予行政执法新动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执法队伍遵法学法,群众就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维护公信力,离不开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在新征程上,群众要求更高,执法任务更重,执法队伍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引导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做遵法的先行者,坚定信念,赢得群众信任。对法治的尊崇越牢固,执法信仰就越坚不可撼,群众的信任感也会越强烈。在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指手画脚,让办事人员左右为难;一些执法标准的不统一,招来群众关于“同案不同罚”的争论;一些法律制度的缺位,导致基层干部在解决问题时束手无策;把对法治的敬畏转化为行为,法治才能成为坚定的理想信念。

做学法的先行者,执法为民,满足群众需求。随着执法事项不断增多,执法队伍会出现知识储备出现跟不上的现象,如何学法以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成为普遍担忧。这就要求执法者必须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夯实相关法律基础,不断积累执法实践经验,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执法精度。

做守法的捍卫者,勇于担当,应对群众难题。“法者守之,遵之,而不可违之”规范社会秩序,执法者首先应该是守法者,不仅要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更要时刻对法律产生敬畏。如果执法者能够带头守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规范现场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就能在执法过程中挺直腰板,担起责任。

做用法的践行者,清正廉洁,维护群众权益。执法的过程,就是用法的过程。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过程,清正廉洁是对法律精神的诠释。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创新路政管理方法,严格规范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两个一律”,上路执法未佩戴执法记录仪一律不允许执法,当场处罚一律不允许收取现金,坚决杜绝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罚行为,不断增强执法水平。

执法者有力量,守法者有尊严。执法队伍只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让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只有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才能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只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才能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作者:远安县司法局 向锦峰)

来源:三峡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