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县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通行秩序,增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养,助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期,我县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记者在部分路段发现,绝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礼让行人,但仍有个别机动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在斑马线上与行人抢道。车流高峰期,行人往往只能“望路兴叹”,不仅影响交通环境,也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在东门路、解放路、鸣凤大道、凤仪路等路段,交警部门通过执法记录仪现场取证,对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进行拦停,并将其引导至路边进行现场交通安全教育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台综合报道   通讯员:刘中一

编辑:李怡

审核:郑超

终审:史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