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发展“三农”事业,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提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聚焦到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上。从农业农村领域来看,只有科学把握新时代十年来农业农村伟大变革,才能在新征程上行稳致远,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新局面。
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十年来,我国把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提出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紧抓种子和耕地“两大要害”,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农业科技支撑;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大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我国农作物自主选育的品种种植面积占95%以上,做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十年来,我国粮食产量再上一个千亿斤新台阶。2021年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3657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83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粮食安全线,做到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与此同时,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成就突出,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压舱石”作用。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十年前,中国仍有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在山区、高原、沙漠和荒漠等艰苦边远地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将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经过几代人的接续奋斗,到2020年底,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以“七个坚持”为核心要义的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中国人民的千年梦想、百年夙愿得以实现。
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重大成就
“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么建设乡村”,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对的一个历史性课题。回顾建党一百多年历程,中国共产党一直把依靠农民、为亿万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责任。党在不同时期的农村政策,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带领亿万农民走出了一条前所未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发展之路,历史经验弥足珍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出发,在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自2017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至今,经过五年持续奋斗,我国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重大成就。其中,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农文旅融合业态、乡村特色产业、农村电商等产业实现加快发展。乡村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文化风貌展新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焕发新气象,农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乡村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加快形成。农民生活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持续健全,生产生活设施条件不断完善,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更加完备。
农村改革释放发展新动能
改革是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十年来,我国农业农村领域着力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持续释放“三农”发展新动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两亿多农户领到了证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解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的矛盾。经过持续改革,实现农产品结构不断调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据农业农村部消息,2021年全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0%,2022年全国优质专用小麦比例达到38.5%,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7%以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制度等重大改革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归属更为明确,农民财产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十年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确认。清查核实集体土地等资源65.5亿亩,农村集体资产7.7万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约9亿人,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96万个,集体产权归属更明了、农民财产权利更多。
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进展
共同富裕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期盼,更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推动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乡村振兴要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十年来,我国着力建立健全支持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政策制度体系,持续拓宽农村农民增收渠道,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进展。据统计,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比2012年增长125.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12年的35.9%下降至2021年的32.7%,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持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依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等综合举措,带动农民群众提升发展能力,共享发展成果。十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认定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万多家,累计培育家庭农场390万个、农民合作社222万家,这些主体通过丰富多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领小农户合作共赢、抱团发展。十年来,我国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完善农村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不断改善农村群众生活、增进民生福祉。
发展永无止境,奋斗未有穷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奋力书写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