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广播节目】孝亲教育篇8——“孝”的传统

中华文化中自古流淌着“孝老爱亲”和“尊老敬老”的传统。“孝”字,古作“上面为一老人,下面为一小孩”,意思就是强调子女要敬老爱老。东汉许慎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把“孝”解释为对父母双亲的侍奉。

中华文化一直主张“百善孝为先”,基于血缘亲情而拓展人际关系,主张长幼有序、孝老爱亲、家和万事兴。把“孝”“悌”看成是“仁”之本,而基于“父子”“母子”血缘亲情的“孝”相对于兄弟之情更具有本源性和基础性,在调节社会道德关系中具有特殊的意义。更进一步,中华传统孝亲观还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强调由家族之爱拓展到社会之爱,关爱更多的社会老人和儿童,体现了更大的社会道德关怀。

中华文化中的孝道内涵非常丰富,概而言之,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要能在物质上赡养父母和老人,使他们安享健康生活,中国古语“养儿防老”,首先就是强调子女要尽到照顾父母老人的义务;二是要在精神上尽可能给予父母与老人更多的安慰,孔子就认为善事父母中最难做到的就是和颜悦色,强调孝道就是“既养且敬”,侍奉父母老人要保持深厚的爱;三是要能传承好家风,立身成才,光大家族,报效国家,这也是对父母和家族更高层面的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