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第5次会议暨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述法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建设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汤明,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任四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领导孙明琴、吴关心、彭立明、李成平、陈文明、张桐源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2个乡镇和3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现场述法,书面审议了其他5个乡镇和6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全体参会人员对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民主测评。
就进一步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汤明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要求,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汤明强调,要紧扣中心大局,推进工作快见效。要着力提升法治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一规划两方案”及任务分解清单,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每年解决一批重点难点任务,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任务协同推进。要深化法治建设结果运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要全力建设法治政府,各单位要认真细致研究重点指标,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优化环境,聚焦防范风险,扎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精心打造法治乡镇,各乡镇要对标对表进行责任分解,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在出新出彩方面做文章。要全面加强督察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县级《整改方案》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完善本部门整改措施,逐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汤明强调,要充分发挥作用,严格督导促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切实发挥参谋服务、综合协调、推动落实的作用,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清单化管理,以督察结果的运用让法治考核成为“硬指标”,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领导干部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执法、司法、普法守法三个协调小组要推动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运转,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查摆问题,研究本领域的法治工作,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的重大法治建设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得以落实。
随后,任四海主持召开了第二阶段会议。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法治建设的专章论述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湖北市县法治建设反馈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以及全市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述法会议精神;书面听取了2022年度法治远安建设情况报告及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2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远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讨论稿)》《中共远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乡镇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就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贯彻落实好汤明书记讲话精神,任四海强调,要提高站位抓落实,全县上下要坚持党对依法治县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具体落实到带头守法、严格执法、支持司法的各环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动法治远安建设开新局、上水平;要主动履职抓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主动对表、认真对标,推动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系统开展、走深走实,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汤明书记要求的法治政府创建、法治乡镇建设、市县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形成远安特色、工作亮点;要压实责任抓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抓好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刻制印章推动实体化运转。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明责、积极履责,做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模范先锋。
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成员及各协调小组联络员,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会议。
记者:周进伟 通讯员:王力
编辑: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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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史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