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小评】东湖评论:让见义勇为精神润泽荆楚大地

每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都是一颗闪亮的星。在远安嫘祖镇西河村一组,有着这么一位“河岸守护神”,他叫胡延清。15年来,他在激流和旋涡中奋力挽救了20人的生命,却婉拒了一切酬谢。十余年载,这位“河岸守护神”用行动践行了见义勇为精神,弘扬了时代正气,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尚,为推进湖北高质量发展汇聚了强大的正能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做好见义勇为工作,需要更多的“河岸守护神”用行动弘扬时代正气,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荆楚大地上落地落细落实。15年来,胡延清为防患未然,自制简易“救生衣”,非汛期每周巡河3趟,汛期每天巡河3趟,门前的河道长越3公里,走坏了几十双鞋,用坏了10个自制“救生衣”,岸边劝返300余人次,被周边群众誉为“河岸守护神”。他用见义勇为的善举诠释了“生命至上”的理念,用竭尽所能的坚持演绎了世间博爱。

汇聚更多“河岸守护神”的力量,切实增强见义勇为的使命感。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开展河道岸线管护、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是一项光荣和艰巨的任务,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这些年,胡延清在西河岸边共拾起约500麻袋垃圾。曾有人笑称他“拾破烂”,有人说他傻,他总是乐呵呵的说“我想尽自己的力量守护好门口的河,减少溺水情况,还用举手之劳让河岸干净整洁,我很高兴!”他用行动诠释了“河岸守护神”的责任与担当。作为“河岸守护神”的民间河长们,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中坚力量,必须团结起来共同守护祖国的大好河山,对河岸涉险进行防溺水安全宣传,自觉主动的参与到见义勇为事业当中,把见义勇为精神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为建设平安湖北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当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坚强后盾。过去人们多从思想和伦理道德上对见义勇为进行评价,很少从法律层面上做分析和研究。但是道德评价仅对见义勇为做精神上的褒扬,无法解决其受损的补偿等物质问题。因此法治建设是保障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推进法治建设,通过学习《民法典》关于见义勇为的法律规定及检答网中关于见义勇为案件的相关问题解答,进一步提升干警自身业务素能,确保在今后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真正做到发挥法治力量,旗帜鲜明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鼓气撑腰,守护好他们及家属合法权益。湖北是一个盛产英雄的大省,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全省先后有1174人见义勇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近两年全省各市县确认奖励390余人,形成了见义勇为、见义众为的良好风尚。翻开一本本尘封的历史档案,一个个闪光的名字映入眼帘。这些见义勇为的英雄用他们救人的善举,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个人,温暖了英雄湖北。

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增强见义勇为的道德素养。见义勇为是展现民族精神和弘扬民族正气的重要体现。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和建设精神文明社会,见义勇为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和影响。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华民族受儒家礼教影响深远,善心和仁义被视为最高的道德标准,正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中华民族所敬仰的道德气节。见义勇为最早见于《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在孔子的儒家思想中,见义勇为的标准就是既要满足“义”又要符合“勇”。因此,培养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是中华民族刻在骨子里的道德素养,作为一种民族文化延伸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形式,对于民族精神和社会风气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倡导见义勇为,弘扬时代正气。新时代新征程,需要更多的“河岸守护神”传递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共建共享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见义勇为在荆楚大地上蔚然成风。

作者:祝新运

来源:三峡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