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险将“落户”远安

5月30日,远安县林业局召开森林保险工作安排会,会议明确,全县154.06万亩商品林、56.8万亩公益林可纳入投保范围。今后因火灾、暴雨、霜冻、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破坏等造成被保险林木损坏、损毁,包括流失、掩埋、主干折断、死亡或推断死亡等在内的直接经济损失,承保机构将根据方案和保险协议规定进行赔偿。

此项工作旨在提升林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林业保险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林业保险在保障林农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收入、稳定全县林业生产发展、推进林业产业规范化发展中的作用,可有效增强林业抗风险和灾后恢复生产能力。

下一步,县林业局将深入镇村做好政策解读、引导林农有序投保,并严格审核承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全县森林保险平稳“落户”。

通讯员:王凌潇

编辑:李怡

审核:涂爱华

终审:史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