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湖北首个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在远安揭牌成立

7月4日,湖北首个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在远安县综治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远安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实现“一站式”调解。湖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小平,宜昌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晓白,远安县委书记汤明,远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朝,远安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孙明琴等出席揭牌仪式。远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立明主持揭牌仪式。

仪式上,远安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锐介绍了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中心相关情况。在全体人员的见证下,湖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小平和远安县委书记汤明共同为远安县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揭牌。

汤明代表远安县委县政府向远安县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揭牌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近年来,远安县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养老医疗特殊人群救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关爱和温暖。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的成立,是远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远安将进一步通过合法、专业、便捷的方式,解决企业和个人社保费征缴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李晓白表示,远安县成立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整合人社、司法等各部门资源,聚焦打造“一体化”联合处置社保征缴争议新模式,切实推进跨部门间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实现辖区内社保费征缴争议统一受理、集中处置和统一告知,有效避免缴费人“多头跑”“多次跑”,这正是深化“数据共享”、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积极推动成果转化的具体实践和创新探索。希望远安县税务局巩固提升既有工作成果,持续聚焦为民造福的工作目标,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凝聚部门合力,进一步完善社保费争议处理机制,尽早将中心打造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的样板。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共同参观调研了远安县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

据悉,远安县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在遵循“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主动”原则上,由12个县直部门和7个乡镇政府组成,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受理、调解社保费征缴争议事项,为当事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服务等事项,切实以公正、公平、合法的调解方式,最大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确保争议事项快处理、出现问题不上交、优质服务不缺位。

下一步,远安县税务局将以本次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揭牌成立为新起点,继续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强化社会保障能力建设、密切部门沟通协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助力远安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记者:方李玮 周进伟 李怡

编辑:李怡

审核:向何禾

终审:史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