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远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志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诗龙、张敏、杨洪楷、许和明、龚泽忠、何怀林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实到3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志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级决算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远安选出的部分宜昌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就代表履职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部分人大代表辞职的决议。
副县长陈娟、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邓琼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谦、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张梦萌
编辑:刘世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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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