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一个农家小院里,前来执行的法官边码着柴垛,边说着:“快点,再快点,弄好了王大妈也好烤火。”
事情还要从一桩赡养纠纷开始说起,家住远安县高楼村的王大妈育有三名子女,在老伴去世后,因为赡养问题与子女们对簿公堂,经法院调解结案后,其子迟迟不履行调解协议中提供两吨木柴的义务,村干部也多次调解无果。随着远安气温骤降,但木柴始终无着落,王大妈急需烧柴取暖,无奈之下向远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考虑到王大妈年事已高,于是迅速联系村干部一同赶到王大妈家中,督促其儿子履行义务。王大妈儿子称木柴早已锯好劈好,但是王大妈不让他上山砍柴,心里不舒服,所以迟迟未履行。王大妈认为林地都是自己的,其儿子没有资格砍柴。双方情绪均比较激动,僵持不下。
在明确了双方的诉求,找准了问题所在后,执行法官对其儿子阐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力和法律后果;村干部则从家庭观念出发对双方进行劝解,认为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法分割的。最终,在执行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见证和帮助下,王大妈儿子将两吨柴全部履行到位,双方对于后续砍柴的问题也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在本案中执行标的虽小但关系民生,远安县法院从申请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用善意感知民生冷暖,以实际行动诠释“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周萌
编辑:刘世卫
审核:向何禾
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