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清青沮畔”检察工作品牌新闻发布会

12月27日,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清青沮畔”检察工作品牌新闻发布会,总结了该院在坚持以办案监督为中心,切实履行好生态检察职能,助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发布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水利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代表,湖北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参加。

发布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明华发布了“清青沮畔”检察工作品牌内容;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万强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并现场对媒体记者提出的如何继续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远安县检察院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作用,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近年来,集中办理涉水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6件,督促水源地保护4处,监督关停违规养殖场6家,治理河库水域500余亩,清理河道垃圾40余吨,促进沮河和黄柏河全年国考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办理的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获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批示肯定,中华秋沙鸭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层报最高检,办案手札被《检察日报》专版采用。如今,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检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密切协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坚定不移地延续“绿色发展”基调,持之以恒扮浓绿色底色,以检察之力,为远安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样板县贡献力量。

记者:张梦萌  通讯员:廖若茵

编辑:刘世卫

审核:向何禾

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