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政协召开十一届九次常委会会议

1月16日,县政协十一届九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县政协主席王旭新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立明对《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进行说明,并通报了全县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文明通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分别通报2023年工作情况。会议通报了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23年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报告人建议名单、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草案)及报告人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委员编组及召集人名单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是在远安加快双集中,打造新示范,构建世界级宜昌重要支撑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要坚持谋深谋细,做好全会筹备工作;要服务中心大局,认真谋划2024年政协工作;要从严自我要求,严格遵规守纪。

县政协常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周进伟 通讯员:刘健

编辑:刘世卫

审核:向何禾

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