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远安8个改革事项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

近日,湖北省营商办印发《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远安县8项改革事项进入省先行区范围,入选事项数量再创新高。

今年以来,县营商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与精心指导下,远安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新型“政银担”改革、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及处置机制、“社银合作”标准化建设、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探索开展信用提升行动、“绿税助企”精准智能服务8项改革事项进入省先行区范围,推进了远安营商环境的优化。

近年来,远安县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折不扣落实各类惠企政策,连续三年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优秀等次。下一步,将持续坚持“闯”字当头、“干”字当先、“创”字为要,持续打造宜居、宜商、宜旅、宜业的综合环境,以一流的营商环境助推远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王小龙

编辑:刘世卫

审核:向何禾

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