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融媒讯(通讯员郑祥昊、谭杰红)近日,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颁发了远安县首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
据了解,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但因企业发展方向调整无法对该地块进行有效投资,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存在闲置风险。同时,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星化工园区仪表气、氮气供应项目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短期难以落地。在得知企业诉求后,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办公会,钻研相关政策,主动上门服务上述两家企业,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在交易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办理了预告登记,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凭转移预告登记证明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此举不仅解决了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土地闲置的风险,也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破解了经营场地的难题。
这是远安县首例以预告登记方式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成功探索,为推动全县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盘活低效用地、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宝贵经验。下一步,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聚焦企业难点,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径和新方法,强化预转让监管,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为远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刘世卫
审核:蔡燕
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