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融媒讯(记者 方李玮)8月28日,远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志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敏、龚泽忠、何怀林、余大银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4人,实到2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志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部分人大代表辞职的决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长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陈文明、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一审:刘世卫
二审:周大威
三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