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共秩序整治 营造文明有序环境

远安融媒讯(记者 张梦萌 通讯员 李锐 李洪炎)自9月1日起,我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区公共秩序专项整治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公共秩序整治,抓好日常管理,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大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

仓院巷便民市场以及集贸市场周边是常态化管理的重要区域。为此,县城管局成立工作专班,对仓院巷及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强日常巡逻值守,清理规范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堆乱放等违规乱象,引导摊贩及商户文明经营,确保市场内经营秩序井然有序。同时,城管执法人员对仓院巷的违规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为周边居民打造更加安全、宽敞、明亮的生活空间。

市政公共设施修护、市容卫生整治也是常态化抓好城市管理的具体方式。在城区的大街小巷,都有城管局工作人员忙碌的身影。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全面排查城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发现破损及时维修处理;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进行全覆盖清洗、全天候保洁作业,全面保障城市干净、整洁、有序。

据了解,今年以来,县城管局常态化规范出门出店经营行为2300余起、清理流动摊点1900余个,累计出动各类清运车辆4203台次,收集处理垃圾24072.7吨,清理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900余处,清理牛皮癣、野广告280余处,更换垃圾分类桶536个,更换新型井盖203个、更换路灯33盏。

在城区的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及学校周边等区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着力开展常态化交通疏导和管控。对行人、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通过“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形式,让市民交通行为更加文明规范。

机动车乱停乱放,不仅影响车辆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城市形象。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紧盯重点区域,采用流动巡逻的方式,加大辖区机动车违停整治力度和密度,对违停车辆采用及时驱离、电话通知、依法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等方式,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共抓拍车辆不礼让行人2095余起,处罚不戴头盔1157人次,拖离无牌车112辆,帮助群众安装车辆号牌320余副,勘划标线50处,更新标牌20余处。

我县以开展城区公共秩序专项整治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为契机,持续改善城区环境,有效保障了我县市容整洁、管理规范、秩序井然。

一审:刘世卫

二审:周大威

三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