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母婴室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在远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面有一间母婴室,这间母婴室,虽空间有限,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内部配置有舒适的沙发、便捷的操作台、清洁的洗手池,以及专为儿童准备的玩具和隔断窗帘,为前来诉讼的妈妈们提供了一个私密、安全、便利的休憩空间。这一设计,不仅体现了对群众的细致人文关怀,更彰显了远安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中的以人为本理念和司法为民精神。
法律与人性完美融合,公正与温情共同彰显。远安县人民法院在设立母婴室时,充分考虑了诉讼参与者的实际需求。在诉讼过程中,妈妈们往往需要兼顾家庭与工作,而母婴室的设立,为她们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场所,让她们在忙碌的诉讼活动中,也能照顾年幼的孩子。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法院对诉讼参与者的尊重与理解,更彰显了其在司法服务中的创新与担当。此外,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也是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司法机关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法院母婴室的设立,正是其在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中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提供便捷的母婴服务,法院不仅为诉讼参与者创造了更加人性化的诉讼环境,也传递了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积极信号。
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力度,是司法权威性的基石,是法律尊严的体现;而温度,让司法更加人性化,更加贴近民众,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理想的司法体系应当是力度与温度的完美结合。它既能以雷霆万钧之势捍卫法律的尊严,又能以春风化雨之情温暖人心。这样的司法,不仅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更能激发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在法治社会建设的道路上,司法机关不仅是公正与效率的守护者,更是人文关怀的践行者。司法机关不仅要做到公正、高效,更要做到贴心、温情。远安县人民法院母婴室的设立,正是该法院在司法服务中,对人民群众需求与感受的积极回应。它让诉讼参与者在感受法律公正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与认同。
人文关怀,体现在细微之处;司法温度,流淌在点滴之间。在人民法院内设置母婴室,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它打破了传统司法机构给人的严肃、冰冷印象,转而以一种更加温暖、包容的姿态,迎接每一位诉讼参与者。在这里,法律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冰冷条文,而是化作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与支持;司法也不再是冷冰冰的裁决机器,而是成为了人民心中那份最温暖的依靠,让诉讼参与者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也能体会到司法的温情与帮助。远安县人民法院的母婴室,用小小的空间,承载了大大的关怀;用简单的设施,传递了深深的温情。正是这些看似微小却至关重要细节,构成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也成为检验司法人文关怀的重要标尺。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司法机关在追求公正与效率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人文关怀与司法为民精神的传承与发扬。这一趋势,不仅有助于提升司法机构的公信力与影响力,更有助于推动法治社会的全面构建。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我们期待更多的司法机关能够像远安县人民法院一样,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服务之中,为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贡献应尽的力量,让法律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让司法的温度温暖每一颗心灵。
作者:远安县市场监管局 张成
来源:三峡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