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远纪宣)近日,笔者从远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以来,远安县纪委监委共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9件9人,其中工作失职失责类案件7件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正在立案审查1人;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类案件2件2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另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处理7人。
近年来,该县坚持推进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制定下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先后21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具体问题,强化推进落实。同时,坚持敞开大门“收”线索、严格排查“挖”线索、专项监督“巡”线索、签字背书“移”线索,全方位、多渠道广辟线索来源。
为压实工作责任,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包案责任制,实行每月调度,定期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与政法机关协作办案机制,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双专班”机制,坚持案情上互相沟通、力量上互相协调、纪法上互相衔接。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