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来了!向人民卫士致敬!

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关键时刻,他们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在重大安保任务面前,他们不怕疲劳、连续奋战,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他们默默无闻、甘当无名英雄。他们就是人民警察。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县公安民警重温入警誓词,与警旗合影,向警旗致敬,隆重迎接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的到来。

当天上午,县公安局举行了首次挂警旗仪式,60名民警代表面对着红蓝相间的人民警察警旗集中宣誓。活动当天,还有20名民警家属参加了警察家属进警营活动,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致辞,感谢警察家属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首次走进了公安指挥大厅,现场参观公安民警的工作场所,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观摩互动,民警家属更加理解了公安民警的责任和义务,。

“今天是第一个人民警察节日,借此机会我来到了远安县公安局,对他们的日常工作进行了了解,作为一名警察家属,我觉得倍感光荣,对他们今后的工作我会更加理解、更加支持。在此祝各位广大人民警察朋友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民警家属艾倩说道。

据了解,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发布,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1986年1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110”已经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被誉为“人民的保护神”。“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进一步增强了警察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激励着全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县公安局鸣凤派出所所长胡长青表示,从警二十三年,第一次见到了属于人民警察的警旗,过上了属于人民警察的节日,这是党中央对人民警察这个群体的高度肯定和给予的至高荣誉。新的时代,新的起点,将忠诚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不断地用自己的业绩为人民警察的警徽添光增彩 。

云上远安记者:郑超 实习记者:王祖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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