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林寺镇被授予“湖北省森林城镇”称号

近日,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公布2020年度“湖北省森林城镇”名单,我县花林寺镇成功入选。

此次“湖北省森林城镇”建设标准包括组织领导、森林生态建设、森林生态保护3个大类15个评分细则,经省级核查验收,授予全省21个乡镇“湖北省森林城镇”称号。

近年来,花林寺镇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开展植绿补绿护绿工作,持续推进“森旅”融合。目前,城镇建成区休闲绿地面积2815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林木覆盖36.13%、道路绿化率100%、骨干河流绿化率92.7%,秀美花林诗画般呈现。

云上远安记者:周姿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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