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中心:退百元保证金 赢纳税人百分好评

“没想到20年前的保证金还能退给我,税务局的工作真是100分!谢谢你们……”6月4日,年近七旬的李佑茂老人拨通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专区的电话,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两天前,李佑茂老人拿着一张2001年4月17日开具的100元发票保证金收据,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专区,咨询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工作人员看着泛黄的收据,耐心询问事情原委。原来,李佑茂老人二十年前在县城开了一家店铺,按照当时的规定,购买发票前需缴纳保证金,因此在税务局开具了这张收据。后因收据遗失,一直未申请退还保证金,直到最近整理杂物时,才找到收据。税务专区工作人员依据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与当时开具收据的干部核实情况,确认相关资料无误后,当即为李佑茂老人办理了退还手续,100元保证金在1个工作日内到账。

今年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专区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提供优质、贴心服务,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好事,得到纳税人的好评。

云上远安通讯员:吴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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