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域内在用燃气气质成分信息的公告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县域内各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的燃气气质主要成分信息的公告如下:

一、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2021年7月6日提供的《天然气参数报告》显示,远安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供应的液化天然气华白指数49.87MJ/m³,符合天然气12T标准,其他主要成分C1(甲烷)含量98.88%,C2(乙烷)含量0.91%,C3(丙烷)含量0.03%。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2021年7月10日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显示,远安名远液化气站供应的液化石油气C3(丙烷、丙烯等)和C4(丁烷等)含量99.87%,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C3和C4含量不小于95%的国家标准。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2021年7月13日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显示,远安吉安液化气有限公司供应的液化石油气C3(丙烷、丙烯等)和C4(丁烷等)含量99.76%,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C3和C4含量不小于95%的国家标准。

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2021年7月12日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显示,远安绿焰液化气有限公司供应的液化石油气C3(丙烷、丙烯等)和C4(丁烷等)含量99.89%,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C3和C4含量不小于95%的国家标准。

五、湖北金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8日提供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分析报告单》显示,远安华兴液化气站供应的液化石油气C3(丙烷、丙烯等)和C4(丁烷等)含量99.98%,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C3和C4含量不小于95%的国家标准。

我局已责令各燃气经营企业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请县域内全体燃气用户在购买燃气燃烧器具时,查验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的所适应燃气种类,对应选购符合自带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燃烧器具。

来源: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编:王蕊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