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10家单位获评 “宜昌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县水利局联合县教育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0家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并顺利通过验收。

在创建过程中,各单位通过完善用水计量、安装节水器具、严控用水器具漏损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等实施节水技术,强化制度建立、计量完善、管理维护、节水宣传等,严格落实各项创建工作要求。市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查看现场、情况反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确认10家单位验收通过,荣获“宜昌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发挥水利行业节水标杆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云上远安通讯员:聂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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