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乡:“摆摊设点”开在家门口的“法治门诊”

“咱们村如果有老人身体不适,无法下田劳作,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人所有......”10月21日上午,河口乡邀请法律顾问在落星村王家棚屋场“摆摊设点”进行法治知识宣讲,吸引许多村民前来参加。

为推进河口乡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满足广大群众对法治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河口乡组织司法所和村级法律顾问深入各村,上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落星村王家棚屋场,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湖北典沣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徐健开始了“法治门诊”现场讲解,20多位村民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围绕婚姻家庭、赡养老人、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等农村法治热点问题展开了“综合会诊”。

“我丈夫在外面打散工,这个月包工头还没发工资,像他这种临时工没签劳动合同,权益怎么保障呢?”落星村二组村民刘阿姨现场提问。“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欠条进行补救”,“坐诊”的徐律师耐心解答道。生动朴实的语言,接地气的讲解,让村民们都听得懂、能领会。

“法治门诊”开到了村民家门口,零距离消除老百姓的烦心事。截止目前,河口乡的“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已开展7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法治宣讲,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实现法律宣传全覆盖。

云上远安通讯员:程彩琦、彭明露

责编:李怡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