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凝聚法检合力,提升办案质量,11月26日下午,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琼涛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谦应邀列席,并就审委会讨论案件发表检察意见,确保法律统一适用。
此次审判委员会对肖某某受贿案、周某某行贿案、殷某某等7人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等3件公诉案件进行了讨论。
会上,承办法官先对案件双方诉辩意见、基本事实、争议焦点进行了汇报,王谦围绕案件事实定性、法律适用、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机关意见。
王谦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体现,是检法双方互相学习、凝聚司法合力的重要途径。在今后工作中,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协作,同心而进、同向而行,健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机制,推进工作模式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共同守护司法公正。
邓琼涛对王谦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并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有利于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对于保障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法治共同体意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云上远安通讯员:王雯、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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