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扩大)会议暨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召开

12月8日,远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扩大)会议暨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召开。县政协主席王旭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立明,副县长张桐源,县领导邓琼涛、王谦参加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办成员、协调小组相关人员及主要执法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分管法治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王旭新传达学习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彭立明通报了市对县2020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情况;县司法局汇报了2021年法治督察情况、就2021年市对县法治建设考核中需要各部门配合协调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对2021年法治建设考核细则重点指标进行了解读。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远安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水平,为远安勇当全省山区县高质量发展新标杆、争当湖北的安吉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聚焦目标任务各负其责抓落实。在落实制度上要“严”字当头,要严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湖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方案》要求,自觉履行职责;要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下硬功夫,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创建的100项指标,对标对表夯实基础,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力求100项指标百分之百达标;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花气力,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各协调小组要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要在持续推进依法治理上创新作为,要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为牵引,持续推动“三治”融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道德理事会+社会治理创新模式,不断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会议强调,要对表对标抓提质迎考核。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对照工作任务,查缺补漏,整体推进。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发挥好协调、督促、检查、推动的作用,加强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的指导和跟踪问效;各协调小组要抓好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全力配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开展工作,确保法治远安建设上水平、市对县考核再进位。

云上远安记者:伍玉华、刘艳  通讯员:张立润

责编:邓星月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