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远安县总工会、县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仲裁+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从构建机制、规范程序入手,在“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动“仲裁+工会”裁调对接工作落地见效。
《方案》下发之前,远安县总工会积极探索“仲裁+工会”工作,通过县仲裁委受理委派、案前推送及自行受理等方式,成功调解劳动争议纠纷9件,调解成功率100%,涉案金额达91万元,其中有7件对接县仲裁委置换、确认调解协议书,并赋予强制执行法律效力。
在前期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上,本方案经过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多次讨论修改最终出台。方案包含受案范围、工作机构、调解人员、办案流程等内容,法律依据充分,程序流程规范,措施细化具体,可操作性强。
通讯员:谢军
编辑:郑超
审核:周大威